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八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头雁领航,高位推动抓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和推进会,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亲自督办、逐一研究,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系统谋划,精心筹备抓整改。召开局党组专题会通报反馈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聚焦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4个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形成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全面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各自思想、各自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扛实整改政治责任,对认领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压实责任,明确目标抓整改。结合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及办公室、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将2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压实到人,形成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办公室、业务股室配合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党组、班子成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亲自上阵、靠前指挥、一线作业,办公室、各业务股室之间加强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相辅相成,推动问题一改到底,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学督学,确保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推动学习成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规范学习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三是落实学习安排。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第一时间专题学习,每次党组会议至少安排1个相关议题。四是规范学习记录。指定专人负责整理,确保要素齐全、内容详实。
2.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效。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在党组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进展、解决难题。同时,开展常态化调研,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多次到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地,查看顾问日志台账,与律所代表深入交流,了解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二是优化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带队走访村(社区),与负责人了解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更换建议。向全区3年以下法律顾问所在村(社区)发出评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法律顾问进行了更换。三是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作用。向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所发出相关通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推动驻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居重大事项审查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一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随机抽查一定时期内已归档案卷,采用“律师交叉初评-专家复评-评查异议”递进模式,对照评估体系“一案一表”逐卷打分,并依据案件质量评定结果,实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二是加强法律援助资源库监管。要求新入库律师签署相关告知书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备案,及时掌握在库律师换所、职业资格变动等情况,加强在库律师执业情况的动态监管。三是规范法律援助律师指派程序。修订完善相关指派和补贴发放细则,明确指派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指派规则等内容,设定承接案件的基本资格条件,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明确针对性专业要求。
4.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人员备案制度。已对各镇(街)调解委员会及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重新进行备案,并指导各调解委员会定期对人员情况进行更新报备。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员工作形象,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佩戴工作证和徽章。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深化人民调解案件监督指导。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2025年度“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内容涉及文书制作规范、调解技巧以及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全区8个基层司法所已对2022-2024年度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已进行整改。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已组织相关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案件补贴进行清退,并加强对“以案定补”案件的审核力度,明确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不予审核。
2.优化提升公证服务。一是规范公证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格,通过公证收费系统计算与人工复核双校验机制,保障公证费核算准确无误。二是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入驻“粤省事”平台公证服务板块,结合“广东公证在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实现双平台在线公证服务,亲属关系、出生、文本相符等29项公证可线上办理;同时,在公证办证窗口增设显著的“绿色通道”“军人优先”标识,为特殊群体提供优先服务。三是强化公证业务监督。推行“一业务一评价”机制和常态化监督机制,督促公证人员规范使用评价器,每月对评价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持续提升公证服务整体水平。
3.持续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一是加强档案质量自查。制定《清城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质量自评表》,并组织律师对照自评表逐项检查档案情况并自评打分。二是强化档案质量监管。制定《法律援助事项结案审核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审查,对归档案件的材料进行初审和质量逐项对标检查并提出意见,确保归档材料完整。三是抓好案件质量评查。有序开展了2025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服务质量挂钩,促进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质量提升。
4.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一是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会议,明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要求,规范工作日志填报要素和法律顾问更换备案流程;全面排查过往工作记录,抓好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并将排查情况与考核评价挂钩。二是提升保密工作水平。通过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保密观”APP学习等方式,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加强文件数据保护,组织各部门规范涉密文件管理并定期对工作电脑开展自查。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干部职工值班业务学习,提升重要紧急情况报告能力;重新修订单位内部值班值守工作机制,明确值班要求与责任,确保值班制度落实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一是配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及时梳理基层司法所职位空缺,严格按照干部选任规定,提拔任用了一批具有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的中层干部,增强了基层司法所队伍力量。二是规范干部职级晋升考察工作。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晋升考察业务培训,确保晋升考察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严格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相关要求,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2025年以来,干部职工申请出国(境)均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四是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各镇(街)及司法所调研队伍建设情况,目前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按要求配齐人员,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2.提升民主生活会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严格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凝聚思想共识;领导班子深刻对照检查,围绕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认领和查摆,撰写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从思想、政治、作风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党性分析,确保民主生活会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担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过关思想”。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实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问效。局党组不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发挥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复发的股室或者个人严肃问责,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5日至12月5日。联系电话:3939196;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522室,邮政编码511510;电子邮箱:cqsf528@163.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11月5日